3. 我有权利拒绝去做不安全的工作吗? 加州劳工法第 6 3 1 1 项允许工人拒绝履行不安全的工作,只要这份工作的危险性高到任何合理的人会认为做这份工作会危害到他
/她的安全或健康的话。下列是一些例子,这些工作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风险: 使用机器手将废铁夹起倒入镕炉,但机器没有挡风板或关闭式座舱。 将铅块熔解并倒出,而你知道铅块曾用来储存放射线物质。 在有可能会因吸入潜在性致命瓦斯而中毒的环境下工作。 驾驶一辆颠簸且摇晃不定的卡车并且难以保持在路上正常行驶。 然而,在拒绝履行不安全的工作前,要确定通知你的上司关于这个不安全的情况,并且给公司有机会去更正。如果公司不去修正这个不安全的情况,而你决定拒绝这份工作,要确定通知你的上司。最好是以书面方式或在其他人面前,解释你为什么拒绝做这份工作的确切理由,并且告诉上司,只要一旦情况有所改善,你就会回到工作岗位。最后,你应该连络
C a l / O S H A (网址:h t t p : / / w w w . f i r . c a . g o v / D O S
H)提出针对雇主的
4. 关于我的健康及安全权利雇主必须提供什么信息给我?
雇主必须提供关于在工作场所内会危及安全与健康的讯息,并让你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在最低限度下,每个雇主必须提供: 对所有的危险物质贴上标签。 所有危险化学物品的材质安全数据表 ( M a t e r i a l S a f e t y D a t a S h e e t s,简称 “ M
S D S ’ s ” ) 。 有关安全程序的训练,以及关于在每一项工作中员工可能会碰及的危险物质。 在每年自 2 月 1 日到 3 月 1 日间张贴信息,说明当年所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与疾病的总数。 张贴牵涉到在工作场所或邻近处的 C a l / O S H A 警告罚单 。每一张罚单必须持续张贴到违反行为受到修正或 3
个工作天为止,这取决于哪个时间较长。 通知书 -如果雇员暴露于危险化学物品的浓缩物或等级超过了由C a l / O S H A 所制定暴露在危险化学物品之标准的话。
6. 如果工作场所不安全或不健康,我能够做什么? ( 1
)第一个步骤应该是和你的上司或雇主谈谈这个问题,并且要求改善。你有权投诉关于工作上的健康和安全危险性,而雇主不能因你行使申诉权利而对采取报复。如果在工作地点有工会的话,你也应该与当地的工会代表讨论这个问题。 ( 2 ) 如果谈话没有解决问题,你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你可以联络当地的职业安全 &健康分部 办公室,在电话簿的州立政府页内之劳资关系部门下
(或上网到h t t p : / / w w w . d i r . c a . g o v / D O S H
)可以找到联系方法。你也应该记录下并保留关于安全及 /或健康触法行为的详细笔记,包括时间、日期、地点及名字。 ( 3 )匿名 /隐密性要求让职业安全
&健康分部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在检查完成后,你有权被告知检查结果并与检视官会面。如果签发了罚单,雇主将有特定的时间来更正这个问题 (“减少期 ”
)。如果你认为这份警示罚单没有充分地正视这个问题,那你有 1 5 天的时间提出反驳。 ( 4 )你也可以向职业安全 &健康分部针对雇主之安全及
/或健康触法行为提出申诉。雇主对你行使合法权力而采取报复是非法的。如果你觉得雇主因为你提出申诉、要求进行检查或抱怨有关安全或健康问题而已经对你采取了报复,应该在报复行为发生的
6提出申诉 (如果你是联邦雇员,则在 3 0 天内 )。在某些状况下,你的雇主不能因你拒 绝一份不安全的工作而对你采取报复。 (请见上列 # 3 )。